2019年度全省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已经展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:全校专任教师
二、材料报送:
1.《吉林省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申报表》纸质版一式一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2. 佐证材料:身份证、教师的学历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、职业资格(技能等级)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。
3.红底小二寸照片一张。
4.高职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汇总表电子版。
三、时间安排:11月1号(周五)下班前交人事处,逾时视为自动放弃。
四、注意事项:
1、各院办主任负责通知到其他部门在本专业认定的双师型教师。
2、汇总表由院办主任统一填写上传电子版。(按专业填写汇总表,申报专业见附件5)
3、照片粘贴以专业大类为单位上交。
4、高职教师申报专业分为 20 大类,分别为: 01 农林牧渔类、 02交通运输类、 03 生化与药品类、 04 资源开发与测绘类、 05 材料与能源类、06 土建类、07 水利类、08 制造类、09 电子信息类、10环保、气象与安全类、 11 轻纺食品类、 12 财经类、 13 医药卫生类、14 旅游类、15 公共事业类、16 文化教育类、17 艺术设计传媒类、18 公安类、19 法律类、20 其他类。
联系人:李秀春 联系电话:66137789
附件1:省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
附件2:申报表
附件4:汇总表
附件5:照片粘贴表
人事处
2019年10月29日